“德国阔盛”诉“洁水”恶意抢注域名,“洁水”被判赔...
近期,。“德国洁水”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款并归还非法抢注域名。
判决书内容如下:
早在1998年,原告阿卡瑟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就通过代理公司代理旗下品牌产品,在中国开展业务。经过原告近二十年的使用、宣传以及推广," AQUATHERM”系列商标的PPR给水管材、管件和采暖系统已经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世界范围内,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美誉度。原告对诉争域名的识别部分"AQUATHERM”享有在先注册商标权利。" AQUATHERM”也是原告的企业名称,并在中国长期使用,原告对“AQUATHERM”依法享有企业名称。此外,原告及其关联公司注册了域名aquatherm.de ; aquatherm. com ; aquatherm. com. au; aquatherm. co. nz ; aquatherm-uk.co等。原告认为被告开德阜公司注册、使用"www. aquatherm. cn ", "www. aquatherm. com. cn"(以下统称诉争域名),与原告阿卡瑟姆公司的在先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等相同,足以造成中国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被告开德阜公司对诉争域名的注册、使用明显构成对原告所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的侵犯,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此外,被告对诉争域名不享有任何民事权益,同时也没有任何注册、使用诉争域名的正当理由。被告对诉争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明显主观恶意。
经审理查明:
一、原告公司及诉争域名基本情况
二、原告享有的注册商标及其商品知名度情况
三、关于原告阿卡瑟姆公司与被告开德阜公司之间关系的情况
四、关于原告阿卡瑟姆公司诉称的涉案侵权行为事实
被告开德阜公司在2013年6月底与原告阿卡瑟姆公司代理关系解除后,仍旧利用诉争域名“www. aquatherm. cn"与“www. aquatherm. com. cn”推销其与原告阿卡瑟姆公司相竞争的产品。
本院阐述如下:
一、关于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是否合法有效。
本院认为,关于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本案中,原告阿卡瑟姆公司认为其从两个方面拥有在先民事权益,一是其享有第G698102号“AQUATHERM”注册商标,二是其企业名称为“AQUATHERM”。故原告以其享有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主张享有在先民事权益,于法有据。
原告阿卡瑟姆公司系德国企业,德国与中国均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根据该公约第八条之规定,厂商名称应在本联盟一切国家内受到保护,无须申请或注册,也不论其是否为商标的一部分。
二、被告注册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是否与原告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三、被告对诉争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是否享有权益,是否有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被告开德阜公司对注册诉争域名缺乏正当理由。
四、关于被告注册使用涉案域名的行为是否具有恶意的问题。
(一)被告开德阜公司为商业目的,通过诉争域名推广、销售与原告阿卡瑟姆公司同类的相竞争产品,故意造成与阿卡瑟姆的产品、服务相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
被告开德阜公司所使用的诉争域名是对阿卡瑟姆公司" aquatherm”商标和企业名称的复制。其在未得到阿卡瑟姆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将原告阿卡瑟姆公司的注册商标、企业名称注册为域名,销售与阿卡瑟姆公司同类的产品,极易误导广大消费者认为该域名的注册人与阿卡瑟姆公司具有某种关联,从而引起混淆,,被告开德阜公司的前述行为具有恶意。
(二)在本案诉讼期间,被告开德阜公司还继续在诉争域名网站首页发布通知,可以直接链接至被告开德阜公司www.. aqua-scie. com. cn的网站。
(三) 被告开德阜公司如不使用诉争域名,其有意阻止原告阿卡瑟姆公司注册使用诉争域名的行为,也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恶意范围。因此,被告开德阜公司注册、使用诉争域名的行为侵犯了原告阿卡瑟姆公司注册在先的商标权和企业名称,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四)被告开德阜公司没有免于承担侵权责任的理由。
被告开德阜公司明知诉争域名与原告阿卡瑟姆公司注册商标相同,仍然继续使用诉争域名,并将该诉争域名链接至被告开德阜公司的网站销售与原告阿卡瑟姆公司产品相同类型的其他品牌的产品,极大降低了消费者的辨识能力,严重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选择。
判决如下: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开德阜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www.aquatherm. cn”与“www. aquatherm. com. cn"诉争域名办理域名转移手续。
二、被告开德阜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阿卡瑟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AQUATHERM GMBH)合理费用损失人民币69545.40元